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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全省污染源普查总结表彰会议交流材料的通知
所在栏目:公文公告 发布日期:2010-4-23

请各地抓紧时间搜集、编写我省污染源普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的书面材料,于56日前上报省普查办。材料内容、字数等具体要求请见附件(《关于提供全省污染源普查总结表彰会议交流材料的函》)。该文件将于近期下发各地。

 

附件:

浙污普办函〔2010

 

关于提供全省污染源普查总结表彰会议交流材料的函

 

各设区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广泛交流我省污染源普查工作经验,拟将部分污染源普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编写成全省污染源普查总结表彰会议交流材料。请你单位组织报送本辖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书面材料。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每个设区市限提交12个先进集体和12名先进个人材料(请兼顾农业污染源先进集体或先进个人),材料编写对象需为你地区推荐的污染源普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二、先进集体材料以普查工作经验总结、普查成果开发应用的效果及进一步开发应用的设想等内容为主;先进个人材料编写对象尽量为基层普查一线人员,以具体事迹为主要内容(文章形式不限)。

三、内容真实具体、语言精练,字数在1500字至3000字左右。

四、请于201056日前将材料报送至省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周颖;联系电话:057188062156;电子邮箱:chou12@163.com

 

    

      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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