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浙江省污染源普查 >> 信息简报
浙江省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简报第27期
所在栏目:信息简报 发布日期:2009-8-4

浙 江 省 第 一 次 染 源 普  

工 作

(27)

 

浙江省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编         200985

我省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技术报告评比

为做好全省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数据分析汇总工作,推进普查成果开发应用,提高普查技术报告编制水平,近日,省污染源普查办组织开展了全省“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技术报告”评比活动。

此次评比范围包括各全省设区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技术报告和县(市、区)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技术报告。评比方式为:省普查办对各设区市污染源普查技术报告和各设区市普查办推荐的县级污染源普查技术报告(按照辖区内县级行政区划单位的20%推荐,并按四舍五入计)进行评比,选出省级优秀污染源普查技术报告。同时,省普查办将根据评比结果推荐2个设区市污染源普查技术报告参加国家级优秀技术报告评比。预计该项工作将于820日前完成。

我省完成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比工作

近日,为表彰在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我省开展了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比工作。省污染源普查办根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评比表彰工作细则》、《关于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总结表彰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下发了《关于评比浙江省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依据各有关单位及个人在污染源普查工作的机构组建、人员经费、宣传发动、普查员培训、入户清查、普查监测、普查表填报及现场调查、数据审核(会审)、录入及汇总上报、归档总结、成果开发等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结合平时督查、质量抽(核)查、普查验收结果,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质量优先、成绩突出的原则进行评比。目前全省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已全部上报国家污染源普查办。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  
版权所有:浙江省第一次全省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技术支持:省环境信息中心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