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 江 省 第 一 次 污 染 源 普 查
工 作 简 报
(第26期)
浙江省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编 2009年7月15日
积极进取,勇于探索,我省深入开展普查成果开发利用
污染源普查工作是能否精彩落幕,关键词是:物有所值。目前我省各地普查成果开发利用形势良好,成效突出。
早在2008年底和2009年初,省普查办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具体部署开发利用普查成果工作。提出7项基本要求,即:普查成果的开发利用始终遵循客观性、完整性、科学性、一致性、针对性、可行性和保密性的原则。特别要求各地要根据当地实际环境保护的需求和自身条件,制定可行的数据成果开发计划,统一规划,提出有利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环境保护政策建议措施;依据环境管理需求,明确分析,解决重点(难点、焦点、热点)问题,强调实用性,突出地方特色;结合宏观与微观,开展多层面,多角度的分析,使普查成果能满足各类服务对象的不同需求。
目前,全省各地已落实268个普查成果开发利用专题研究及论文题目,其中部分已完成,并有一项成果获得省环保科技进步奖,其余部分也将于近期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