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 江 省 第 一 次 污 染 源普 查
工 作 简 报
(第23期)
浙江省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编 2009年2月23日
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总结发布阶段工作会议
在南京召开
2月18-19日,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南京召开了全国污染源普查总结发布阶段工作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保局(厅)、全军环办有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环保部张力军副部长、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王玉庆参加了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江苏、辽宁、广东、湖北等省就数据质量控制、普查成果开发、档案管理等方面了作了典型发言。
张力军副部长首先总结了前一阶段全国污染源普查总体工作进展和主要成效。他指出,两年来,各级普查机构精心组织,克服了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要求高等困难,顺利完成了入户填报、数据录入、质量核查、上报汇总、审核整改等工作,目前已进入第三阶段--总结发布阶段,普查工作已经取得了重大阶段性成果。
针对2009年总结发布阶段的工作,张力军副部长强调要着力做好以下六方面工作。一是做好组织协调,完成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技术报告和工作报告的编写工作;二是合理组织,有序开展总结验收工作;三是严把质量,搞好普查档案与数据库建设;四是科学论证合理选题,推进普查数据的开发利用;五是理清主要成果,依法及时发布普查公报;六是抓好关键环节,继续做好普查宣传。
省环保局卢春中副局长带员参加了会议,并在讨论中简要汇报了两年来我省普查工作取得的成效和主要做法,同时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做好我省污染源普查总结发布阶段各项工作作了表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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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浙江省第一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市、县(市、区)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陈加元副省长,施利民副秘书长。 |